认证扩大
认证证书持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由认证中心签发的《认证证书》中确定的范围。否则,认证中心将针对违规行为取消认证资格,收回证书。因更改证书或制假证书造成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均由证书持有企业和相关人承担。
认证证书持有人需要申请扩大认证、增加类别,应填写《证书变更申请书》,按认证收费标准交费,报经认证中心组织审核、评审。
经批准扩大认证类别,由认证中心收回原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许可证,换发新证书。
认证缩小
认证证书持有人申请缩小认证范围须填报《证书变更申请书》,由认证中心受理。
认证缩小时,持证企业和相关人应将原认证证书交回市场信息部,重新填写《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换发新证,并交纳证书工本费。证书交回期限应在《证书变更申请书》申请之日或《证书变更审批表》签发之日起5日内(以邮戳日期或双方交接签字凭证为准),逾期未交,则认证中心将依认证程序宣布认证暂停。
情况变更
初次现场评审完成后认证中心会向企业发出《获证方变更情况调查表》,请妥善保存,并复印使用。在证书有效期内,当企业售后服务体系发生变更(需要扩大或缩小认证产品/服务范围或其他情况)需要换发证书时,及时填写此表和《证书变更申请书》及所附材料,邮寄到认证中心市场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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