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
是指: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机构的设立要件:
(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四)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可外包)。
设立外商投资的认证机构除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
(二)外方投资者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
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的申请、批准和登记,按照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方认证
认证机构,具有可靠的执行认证制度的必要能力,并在认证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即认证机构是独立于制造厂、销售商和使用者(消费者)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故称认证为第三方认证。国内目前的认证机构有五洲天宇认证、方圆认证、船级社认证、华夏认证、SGS等。
认证业务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是国务院决定组建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