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
关于举办2012年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认证评审员培训班的通知
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推荐(商建函[2007]28号),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CNCA—R—2007—152),运用《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家标准对全国生产、销售及服务性企业开展服务认证的专业机构。
为了推动全国售后服务认证工作的开展,培养服务体系专业人才,现本着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聘用服务认证评审员,要求如下:
一、聘用对象和范围
全国各行业、各企业从事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有志于加入认证行业,从事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评审工作的人员。
中心拟在每个省份培养3-5名专业评审员,名额有限,择优聘用。
二、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居民,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
5、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
6、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7、5年以上工作经历(以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之后开始计算),1年以上企业的专业管理经验(行业类别不限);
8、经过专业培训,已获得售后服务管理师资质证书。
注:(1)、有关评审员资质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认协注[2008]号《关于发布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评审员确认方案的通知》;
(2)、需要提供的证书证件及有关工作经历内容,必需是真实完整的,评审员须自行承担由材料不实造成的未通过审查确认/注册的责任。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6月11日
报到时间:2012年6月10日(取得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者)
(未取得售后服务管理师证书者于2012年6月8日报到,先参加“第37
期全国售后服务管理师培训班”。
培训地点:北京
联系电话:010-66094340 66094412
联 系 人:杨欣、谭伟、曲妍
四、培训内容
1. 商品售后服务基础知识
2.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背景介绍
3.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GB/T27922-2011)的释义
4. 评审程序及评审技巧
5. 评审员注册规范
6. 国家认证认可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
五、培训费
3450元/人(包括教材费、培训费、注册费、2晚食宿费,如未通过CCAA审查,费用不退)。
六、报名办法
1. 报名人员应填写《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评审员培训报名表》(附件1)及个人简历。
2.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寸照片叁张。
七、考试和发证
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CCAA审查确认获得评审员资格(有效期三年),中心颁发评审员证书和工作证。
八、有关评审员资格的说明
1、评审员是相关行业的专家,是认证行业的从业人员(分为专职和兼职),中心将与评审员签订聘用合同,按CCAA要求,有效期三年。
2、三年后评审员材料需重新提交CCAA进行资格确认,注册费按CCAA的规定实施,评审员自愿续交。
3、认证工作需要时,安排评审员到企业进行评审的报酬按中心有关规定支付。
4、评审员自行承担因违反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违反CCAA及五洲天宇的有关规定造成的被取消资格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电 话: 010—66094340 66094412
传 真: 010—66094300
联系人: 杨欣 谭伟 曲妍
E-mail: shfwts@163.com
附件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评审员培训报名表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
评审员培训报名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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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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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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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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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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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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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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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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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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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评审员 □ 兼职评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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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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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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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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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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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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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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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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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售后服务管理师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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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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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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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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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签 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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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同意报荐专职评审员□ 兼职评审员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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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至北京:传真010-66094300 E-mail: shfwts@163.com
联系电话:010—66094340 监督电话:010—66094341
附件2:中认协注[2008]号《关于发布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评审员确认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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