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专兼职评审员: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认监委[2011]238号“关于贯彻执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围绕加快认证认可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的目标,为适应未来发展需要,搞好自身素质建设,提质升级,并切实加强自律管理,自觉服务于认证行业长远利益,严格诚信自律;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升人员、管理、技术和服务能力,打造权威公正的服务认证品牌。经中心主任批准,现将有关学习贯彻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安排:
(一)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中心专职评审员,在12月中旬前,以组织集中培训学习方式完成。
培训时间:每周末下午员工例行学习时间
培训内容:1、《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条款解读。
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释义。
3、认证知识普及;认证工作常识和业务流程。
4、认证人员职业素养的要求,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
培训组织:由中心评审部牵头,组织学习。评审部主任杨谨蜚讲解《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评审部秦辉讲读认证知识普及;认证工作常识和业务流程。认证中心主任为全体认证相关人员做职业素养教育。
(二)各地兼职评审员,在12月中旬前,以发放学习资料和网络培训相结合方式完成培训。
培训时间:以学习资料发送和网络方式不定期学习。
培训内容:1、《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条款。
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
3、认证工作实例分析和业务流程。
培训组织:各地兼职评审员自行网络学习。
二、自查整改:
(一) 中心各职能部门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要求,针对本部门业务进行自我检查。重点梳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文件,发现有不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立即报告中心管理委员会,并协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交由中心主任审批。
(二) 中心各专兼职评审员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自己负责的业务和分担的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自省工作过失,查对工作方式流程,发现不符合要求之处,自我总结,分析原因,并作出改正措施,必要时其心得和改正措施可交中心评审部把关确认。对发现的失误给既往认证工作造成疏漏和不符的,应及时向中心评审部报告,并协同制定补救方案。
(三)中心评审部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已获证企业资料进行复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向中心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制定相应补救措施,由企业补交资料或补充审核。
三、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