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洲天宇认证中心品牌认证研究.
《中国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评价研究》2015
第一篇 战略价值 政策引领
第二节 加快实施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
(1)《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精神,落实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的要求,推动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国质检质〔282〕号),对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我国品牌的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该意见指出了“十一五”期间实施名牌战略的重点方向: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提升国家技术实力的先进制造业产品,对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大影响的产品,资源节约型产品和环境保护型产品,以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消费品,凝聚中国文化特色的优势产品,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服务业优势品牌等。根据重点培育方向,上述《意见》提出要制订中国名牌产品“十一五”培育、提高、发展规划,指导“十一五”期间中国名牌产品的培育和评价工作。同时,要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完善法规,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发展的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推进实施国家名牌战略。
(2)《关于品牌促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知名品牌,营造自主品牌成长的政策环境,是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为此,商务部决定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商运发〔2006〕236号)。“品牌万里行”活动是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加快我国自主品牌建设的新举措,旨在通过多种方式促进自主品牌快速发展,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品牌。在“品牌万里行”开展过程中,商务部为建立和完善品牌发展政策促进体系,进一步推动品牌建设,于当年12月发布了《关于品牌促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商财发〔2006〕628号)。该意见提出:一要开展品牌评比认定活动,引导和带动品牌建设;二要加大对品牌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用于支持商务领域内品牌建设活动,支持和引导自主品牌产品和企业提高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等;三要支持品牌企业增强市场开拓能力,为品牌产品和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机会,推广新型贸易方式,支持自主品牌产品和企业拓展贸易渠道;四要积极推广和宣传自主品牌产品和企业;五要切实做好自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六要加强品牌建设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七要推动完善促进品牌建设的金融政策。
在该政策的推动下,商务部于2006年开展了“中国畅销品牌”的评定工作,目的在于宣传培育一批我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对品牌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对自主品牌的认知与支持氛围。此后,在我国品牌建设中先后形成了“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系列评选,并对入选品牌实施了特殊保护和优先支持等多种扶植鼓励政策。随着我国品牌战略的宣传力度越来越大,全社会的品牌意识日益增强。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鼓励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品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中的形象和信誉;全方位推动新闻媒体加大对自主品牌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优秀品牌的先进经验;努力搭建中国自主品牌的展示平台,引导消费者支持中国自主品牌的成长壮大。同时,我国政府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品牌产品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的积极性;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搞终身制的原则,加大评价名牌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程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质量兴市”、“品牌强市”、“名牌兴企”等活动,为企业创名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也大大提升品牌经济的发展速度。
(3)《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47号),提出“到2015年,我国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培育能力显著增强,工业企业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明显改善。5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附加值显著提高。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的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目标。该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有:引导工业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把品牌培育作为工业产品质量和信誉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社会氛围;加强品牌建设规划。要求各地区、各行业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品牌建设规划,并与“十二五”规划有机结合;促进工业企业提高品牌建设能力,要鼓励工业企业开发切合实际的品牌管理机制和品牌塑造方法,建立品牌战略,实施品牌经营,培育品牌文化,要加大技术改造项目对企业在开发品种、提升质量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水平;改善品牌发展外部环境,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会同行业协会,要协调配合,打破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壁垒,减轻企业负担,构建国内统一市场;加强对品牌建设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各行业根据特点提出行业性品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工业企业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和评估体系,提高品牌培育的科学化水平,实现品牌培育工作的持续改进;支持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优秀品牌管理经验和标杆的交流与分享;鼓励地区和行业规范并推广与品牌培育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服务,加强对品牌工作的专业指导。该《意见》发布后,工信部开始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和评价工作,陆续出台有《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1]719号)、《关于加强2013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2013]65号)等通知文件,有效促进了工业质量品牌能力的提升。 |